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民政厅(局)、宣传部、政法委、网信办、高级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教育厅(教委、教育局)、公安厅(局)、司法厅(局)、文化和旅游厅(局)、卫生健康委、广播电视局、妇儿工委办公室、工会、团委、妇联、残联、关工委;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、宣传部、政法委、网信办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、教育局、公安局、司法局、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、卫生健康委、妇儿工委办公室、工会、团委、妇联、残联、关工委: 近年来,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《中华人民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