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办法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01-23 15:22    点击次数:194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民政厅(局)、宣传部、政法委、网信办、高级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教育厅(教委、教育局)、公安厅(局)、司法厅(局)、文化和旅游厅(局)、卫生健康委、广播电视局、妇儿工委办公室、工会、团委、妇联、残联、关工委;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、宣传部、政法委、网信办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、教育局、公安局、司法局、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、卫生健康委、妇儿工委办公室、工会、团委、妇联、残联、关工委:

近年来,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等有关规定,依法加强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,维护困境儿童个人合法权益,取得明显成效。同时仍存在信息保护意识不强、专业性不足、规范性不够等问题,不慎或者故意披露泄露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事件还时有发生。为依法做好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,现将《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,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,细化工作措施,加大检查力度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避免发生问题。

民 政 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政法委

中央网信办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

教 育 部 公 安 部 司 法 部

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广电总局

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

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 中国关工委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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